近日,区墙改办根据省墙改办《关于加强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管理的通知》(苏墙办[2011]2号)精神,正式启动领证新墙材企业年审换证工作,下发了《关于做好新墙材企业年审换证工作的通知》(通墙改办[2011]3号)。通知要求年审换证企业,必须符合《江苏省墙体材料发展产业导向(2010年本)》和《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(2010年本)》中的规定,属淘汰类工艺设备和产品的不予申报;年审换证企业,应按规定在证书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申报换证;申报材料和现场认定的相关要求,必须符合苏墙办[2011]2号文件的规定。